下坝司法所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过程中,“巧借”部门力量、“巧借”法治意识、“巧借”情理作用等方面,整合有效资源,有效化解纠纷。
一是“巧借”部门力量。巧借派出所之力,由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保障纠纷当事人人身财产安全。
二是“巧借”法治意识。由妇联工作人员宣传《婚姻法》、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等法律知识,增强法律意识。
三是“巧借”情理作用。由亲属从生活之道、情感之道方面开导纠纷当事人。通过借助派出所、妇联、亲属的力量,有效的引导纠纷当事人理性、合法处理纠纷。